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

2024-08-02

      为响应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于2005年12月成立。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是民政部正式认定的全国性社会慈善组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基金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聚焦“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公益活动,累计惠及31个省(直辖市),3亿多人次直接受益。 两次被民政部评定为“4A级社会组织”,两次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连续多年高分/满分上榜基金会中心网发布的中基透明指数FTI透明度榜单。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公益实践,围绕“健康中国”大战略进行理论探讨。王彦峰同志在担任第一、二届理事长期间, 撰写了《健康是生产力》专著,列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公开发行,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等20多家知名图书馆收藏。连续多年支持、参与编写出版 “健康城市蓝皮书”,助推健康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组织编写的《中国健康城市建设研究》、《北京健康城市建设研究》、《中国健康城市建设实践之路》等3本书被世界卫生组织翻译向有关国家推广。发起和推动了“健康北京、健康奥运”,“健康亚运、健康广州”、“健康上海”、“健康天津”、“健康南宁”、“健康石家庄”行动,形成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唐山共识。聚焦“健康扶贫”工程,投资近亿元,向十个省市区捐赠152辆医疗车建设“信息化流动医院”,解决西部地广人稀地区人民群众看病远、看病难问题;在陕西延安、贵州大方等地建设100多所乡、村卫生机构,在贵州毕节贫困山区开展“同心助医工程”,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与时俱进,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推动转型创新,谱写健康中国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2年1月23日,基金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以及负责人,王丹同志全票当选为第四届理事长;修订形成了一部适应时代要求的新《章程》,构建了一个具有新时代鲜明特色的五年发展新蓝图,明确了与国家健康中国行动有机对接的“健康中国新十大公益行动”,民政部于6月21日正式下达关于准予理事、监事备案以及章程核准的通知书,标志着基金会建设实现创新转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坚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大卫生、大健康”、“全生命、全周期”、“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助医济困,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宗旨,提出并探索“公益+”新理念,探索在“政府、医疗机构(医生)、医药企业、社会公益力量、人民群众(患者)”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新途径,把“健康中国、公益强医”创新工程作为发展新引擎,在医药卫生领域深耕细作,着力推动各学科专家委员会建设,着力推动“健康中国、公益强医”系列品牌建设,着力加强健康科普宣传,在主流新媒体平台开设“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论坛”账号,打造“健康中国公益强医”系列直播访谈,传播普及健康知识,讲好基金会“慈善故事”,在更高水平上谋划和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乡村振兴、妇幼健康促进、老年健康促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糖尿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自然灾害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援”十大公益行动。

       坚持把慈善事业当作党的事业,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依法治会,依法开展活动。严格依据《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基金会《章程》、内部治理系列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内部建设及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赢得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赞誉。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的使命愿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确立了建设“具有全球视野、国内同业领先、公益特色鲜明、社会形象良好”的现代知名社会慈善组织新的奋斗目标,确立了“健康中国,你我同行”品牌口号,确立了“坚定不移为人民群众着想,坚定不移为捐赠方着想”核心理念,确立并坚持“政治建会、依法治会、公益强会、人才兴会”“十六字”方针不动摇,坚持“团结、创新、依法、为民”“八字理念”不动摇,坚持走“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新路径不动摇,坚持把公信力作为生命线不动摇,着力塑造公益慈善组织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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